个税计算标准与专项附加扣除
个税起征点与七级预扣率表
个税起征点: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至5000元/月(即年度60000元)。
个人所得税税率表:本计算器采用下方适用于居民个人工资、薪金所得的预扣率表进行年度综合所得计算。
(居民个人工资、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)
| 级数 |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| 预扣率 (%) | 速算扣除数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不超过36,000元的部分 | 3 | 0 |
| 2 | 超过36,000元至144,000元的部分 | 10 | 2,520 |
| 3 | 超过144,000元至300,000元的部分 | 20 | 16,920 |
| 4 | 超过300,000元至420,000元的部分 | 25 | 31,920 |
| 5 | 超过420,000元至660,000元的部分 | 30 | 52,920 |
| 6 | 超过660,000元至960,000元的部分 | 35 | 85,920 |
| 7 | 超过960,000元的部分 | 45 | 181,920 |
七类专项附加扣除
2019 年起实施专项附加扣除,2023 年提高标准后,可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:
- 子女教育:每个子女 2,000 元/月(3 岁起至博士毕业)
-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:每个婴幼儿 2,000 元/月
- 继续教育:学历(学位)400 元/月,职业资格 3,600 元/年
- 大病医疗:超过 15,000 元的部分,最高 80,000 元/年
- 住房贷款利息:首套房贷 1,000 元/月(最长 240 个月)
- 住房租金:按城市 1,500 / 1,100 / 800 元/月
- 赡养老人:独生子女 3,000 元/月;非独生分摊
累计预扣法怎么算?
工资薪金按月预扣预缴,年度终了次年 3-6 月汇算清缴,多退少补。每月预扣公式:
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= (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× 预扣率 - 速算扣除数) -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
由于累计预扣采用累计阶梯,前低后高是正常的——年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少,适用低税率;到年底累计额超过临界点,税率跳档,预扣税额明显上升。
申报方式与维权建议
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,无需个人操作。次年 3-6 月通过 「个人所得税」APP 办理年度汇算,对专项附加扣除、劳务报酬等做最终确认,多退少补。
如发现扣缴错误,可先与单位财务沟通;仍未解决的,向税务机关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。
本计算器结果仅供参考,年度汇算请以国家税务总局「个人所得税」APP 实际数据为准。